欢迎来到许昌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服务热线:17337431799

公安部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

作者:admin   发布日期:2019-12-14 21:22:31   关注次数:1105
为了有效地减轻交通事故对机动车驾驶员和乘车人造成的人身伤害,保障交通安全,决定从1993年7月1日起,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。  一、各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用户,对新生产或者正在使用中的乘坐人数在20人以下或者车长在6米以下的小型客车(包括轿车、吉普车、面包车、微型车),都必须在1993年6月30日以前,按照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,在车辆前排座位装备安全带。  二、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,凡已装备安全带的小型客车在行驶时,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应当使用安全带。  三、自1993年7月1日起,所有小型客车在行驶时,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,违者对驾驶员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。对于没有装备安全带的车辆,公安机关不予核发牌证或者不准在道路上行驶。

成功案例

CLASSIC CASES

快速通道 Express Lane

咨询热线

1733743179917337431799

邮箱:2030269449@qq.com

QQ:2030269449

  • 联系人:侯经理
  • 手机:17337431799
  • 邮箱:2030269449@qq.com
许昌智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微信
扫一扫,加微信
在线客服
二维码 扫一扫更精彩
咨询热线:

17337431799